上海廉租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8月1日起大幅放宽,收入标准从原来的人均月收入1100元,调整到 1600元;家庭财产从12万元,调整为15万元。截至目前,上海廉租住房受益家庭累计已达7.8万余户,努力做到应保尽保。
单身从40岁放宽到35岁
上海大幅放宽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,按家庭人数进行分档。收入准入标准从原有统一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 1100元,调整到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600元;财产准入标准方面,从原有按家庭统一标准调整为按人均标准设定,并对标准进行了放宽,将财产准入标准从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调整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。考虑到家庭规模对日常生活支出影响等因素,对2人及以下家庭,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3人及以上家庭的1.1倍确定,即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放宽到低于1760元,人均财产放宽到低于5.5万元。此外,单身人士申请廉租住房的年龄限制也从年满40周岁放宽到年满35周岁。
为了防止因人为因素造成住房困难、尽量杜绝恶意骗租情况,新政策规定申请家庭成员应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。
租金补贴采用阶梯分段
为消除偶然性收入变动对申请的影响,收入审核期限改为按年计算。除收入准入标准放宽外,廉租住房新政策中收入审核期限也从原有的申请前连续6个月放宽到申请前连续12个月。根据实际情况,由于家庭人口就业、退休等多种原因,低收入家庭收入往往发生一定波动,收入审核期限拉长后,将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申请家庭的真实经济状况,将实际困难的对象纳入到保障范围。